经常接触公文的小伙伴可能都清楚,在很多党政机关和国企事业单位中,公文也就是所谓的红头文件,是很有地位的,因为虽然看似是一份文件,但因为有各级单位规范化简称的红头标识,再加上盖有电子印章,那么一份文件其实就代表着这个单位或者公司,甚至这文件也还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因为所有公文按理来说都是该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了的。所以很多在国企事业单位机关里面上班的人,很多人会感觉自己每天上班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和公文打交道,因为这些公文当中既有下属单位的请示汇报事项,也有一些上级单位发布的管理制度等等,而且也有很多文件是需要你来经手处理的,所以每天光是处理传阅到自己手中的文件,也的确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
1.看文件最大的误区就是不看文件处理记录
不过,虽然文件很多,也经常有一些需要自己办理的,或者仅仅只是需要自己看一下就可以的,但其实很多人对于看文件这件事还是有一定误区的,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大家经常只是关注文件或者文件内容本身,但是很少关注这份文件的处理记录,不过有些比较有心的人他在看这份文件之前,会首先看一下这份文件在流转过程中领导或者其他同事是怎么写处理意见的,这样才会在看文件之前大致了解一下这份文件涉及到的事情是不是由自己来办理或者就只是看一下就行了。
2.“阅件”和“办件”其实是不一样的
但是说到看文件的处理记录,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困惑,就是明明两份差不多的文件,但是上一份文件中最开始的办公室部门的处理意见写的“请领导阅”,而接下来一份文件当中怎么变成了“请领导批示”呢,其实,这就是本文想跟大家分享一下的,因为在公文处理当中,一般会将所有公文分为大的两类,也就是“阅件”和“办件”,也就是说,单位的办公室文员收到文件以后,一般会快速的看一下这份文件涉及到的是需要办理的事项还是只需要大家看一下和了解一下的事项,如果是涉及需要办理的事项,那么这份文件就是“办件”,如果只需要大家看一下就行,那么这份文件就是“阅件”。
3.“请领导阅”和“请领导批示”也当然是不一样的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区分,所以办公室文员在公文流转之前写拟办意见的时候,就会有所区分,比如需要办理的一般都是比较紧急的事项,或者是需要明确哪个部门牵头去办的,这就需要领导来明确了,所以就会有“请领导批示”的写法,言外之意就是说,这件事情需要办理,但是怎么办或者哪个去办,请领导明确批示一下,待领导批示明确了哪个部门办理以后,再根据领导的意见将公文传阅到相关人员手中,这样就会确保这份文件涉及到的事情能够得到及时办理。那么涉及到不需要大家办理的,比如只是上级单位一般性的通知事项,那么就会写“请领导阅”,就是当文件传到领导手中以后,领导看到只需要自己阅读看一下,一般也就画个圈或者写个“阅知”之类的表示自己看过了就完了。
所以,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要想将工作干得更好或者处处表现得更谨慎和严谨一些,那么对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大家也还是要有所了解和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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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君·搜搜文稿)